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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检察塑造“雍心”品牌打造“公益梦之队”
时间:2022-01-07  作者:什邡市管理员  新闻来源:什邡市  【字号: | |

“雍心公益”的含义


“雍”字取自什邡古地名“雍城”,这是一座生态环境优美、自然资源丰富的城市,有“禹迹仙乡”“西川佛都”“蓥华叠翠”等美誉,“李冰治水”的故事又赋予了其厚重的历史。“雍心”音通“用心”,什邡市人民检察院地处“雍城”,公益诉讼检察部将致力于“用心”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尽心”守护雍城美好生态环境,“精心”服务百姓幸福生活。


什邡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公益梦之队”是一支年轻活力、朝气蓬勃、干劲十足的团队。这个团队思维敏捷,擅长捕捉线索、调查取证,坚决捍卫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这个团队牢牢把握“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这一定位,办理一批关系民生福祉的公益诉讼案件,为提升什邡市域社会治理能力贡献检察智慧;这个团队善于开拓创新,攻坚破难,积极探索人大代表担任公益诉讼视察员、建立水源地跨区域保护机制得到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近年来,这支勇于拼搏、敢于担当、善作善成的年轻队伍,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先后获得四川省政法先锋集体、什邡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


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

履职尽责,彰显服务大局“成色”

强化挂牌案件办理。以最高检、省检察院督办的19件案件线索为契机,监督解决水源地污染、河道采砂、非法捕捞、总磷超标等关键问题,着力守护一江清水。其中办理最高检督办的一起环境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促使涉案公司投入2800余万元整改,监测井总磷浓度达地表水标准。


开展城乡环境治理。“坝坝宴”引发的环境污染一直是农村地区的“老大难”问题。针对部分餐馆违反管理规定,将厨余垃圾随意倾倒污染河道的行为,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镇政府围绕环境保护和餐饮行业规范两个重点,依法对违反规定的餐馆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普法宣传,有效整治河道内厨余垃圾等水环境问题。


着力保护国有财产。瞄准财政收入源头,针对企业普遍认识不到位,申报积极性不高的新型税种(环保税),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征缴环保税共计35万余元,同时广泛开展对环保税种的宣传,避免国家税收流失。


深化“以人民为中心”认识

久久为功,彰显司法为民“本色”


用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开展食品小摊贩经营和饮用水安全监管,推动市政府食安办、市场监管部门、乡镇政府联合开展为期1个月的食品小摊贩集中整治行动,规范摊贩行业经营行为。针对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长期存在拦污沟被污染、农灌尾水夹带生活污水直排等问题,通过诉前程序督促相关部门清理拦污沟内多达十余车垃圾,向市政府争取到每年10万元的管护资金,与专业公司签订管理维护合同,落实管护责任,实现一级饮用水源的长效保护。会同渔政、环保部门对城区竹溪公园暴露的水质差、垃圾多的环境问题开展调查,督促职能部门修复公园水生生态。


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结合办案对全市84家废旧塑料回收利用企业进行调研,分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存在的问题,向市委、政府提出行业优化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服务什邡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美丽什邡建设。针对城市扩张过程中城乡结合地带大量建筑垃圾违规堆放,影响城乡环境的普遍现象,向处置公司提出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收取费用合理化的建议,疏堵结合,有效缓解垃圾乱堆治理难题。针对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存在监管漏洞,督促主管部门严格监管,依法规范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同时,主动与行政机关交流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难点,杜绝检察建议“一发了之”,与林业、财政、编办等部门形成合力,共同保护野生动物。


发扬“勇于开拓进取”精神

先行先试,彰显创新突破“亮色”

创新案件提前介入机制。与市公安局、市林业局等7家单位会签《关于维护公益 办理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试行)》。对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案件的“四制”作出探索性规定,即针对鉴定、评估等专业领域相关问题,聘请专家提供专业支持的“专家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后引导侦查取证、发表建议意见的“导向制”;针对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由检察机关与高校、研究机构等共同研究的“课题制”;对存在争议、影响较大的疑难复杂案件由相关单位召开个案研讨会的“会商制”。


创新公益视察员机制。主动向与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建立市人大代表担任特约公益诉讼视察员工作机制,规定担任特约公益诉讼观察员的条件、工作职责、特约公益诉讼视察员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参加诉前建议公开宣告以及通过参加联合约谈、圆桌会议等方式跟进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等具体操作程序。延伸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获取触角,视察员提供线索成案率高达80%。该项机制受到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肯定。


创新公益协同保护机制。与都江堰市、彭州市、绵竹市、旌阳区4地检察院签署《关于人民渠水源地保护检察工作的跨区域协作意见》,深化跨区域检察协作,促进破解“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的环境治理难题,有效促进水源地管理水平提档升级。与市生态环境资源局建立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将公益诉讼监督端口前移,针对尚未发生实害但具有紧迫性的公益受损风险隐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积极履行职责,消除风险隐患,切实保护公益。



贯彻“争创一流团队”要求

学思践悟,彰显高素质队伍“底色”

优化工作保障。结合内设机构改革,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选配6名理论水平高、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公益诉讼部门,研究生硕士学位3人,35岁以下的青年干警占83%,并保持队伍相对稳定。建立“大公益”格局,在办理案情复杂,涉案范围广的系列案件时,在全院范围内抽调人员形成专案组,集中统一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专门采购无人机、公益诉讼现场勘察箱、取证相机、“灵眸”摄像机、便携式COD/氨氮/总磷检测一体机、食品安全检测仪、土壤重金属检测仪等专业设备,全力保障公益诉讼办案经费。


加强理论调研。坚持学思悟一体推进,高度重视借助“外脑”,主动与专家、学者、律师交流探讨,加强对公益诉讼运行规律的研究,在实践中总结,再用理论指导实践,撰写的《基层检察机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相关实证问题研究》《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阶段实证问题分析》分获第五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三等奖、第二届“小平故里˙行政检察研讨会”征文优秀奖。


突出实务培训。注重通过专题研讨、案件实训、庭审观摩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系统培训,提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补齐专业知识缺乏和素质能力不足的短板,确保人员能力与公益诉讼职能拓展和业务增长相适应,办案质效得到上级院肯定。办理“督促加强和规范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并抄报省人大常委会;“督促某某公司环境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四川省检察机关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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