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什邡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什邡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内设15个科室,分别为:政治处、纪检组、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公诉科、侦查监督科、反贪污贿赂局、预防职务犯罪科、反渎职侵权局、检察技术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刑事执行检察局、计划财务装备科、司法警察大队。其主要职责是: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6、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7、研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并提出预防对策;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8、负责其他应当由什邡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承办德阳市人民检察院、什邡市委、什邡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围绕发展大局,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用心营造法治化发展环境。更加注重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我院与烟草等企业建立经常性联系,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批捕传销、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假冒注册商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6件6人,起诉18件42人。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净化市场竞争环境的作用,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62次。二是围绕市委精准脱贫攻坚战略,我院全体干警与南泉镇金桥村、和兴村111户贫困户结对帮扶,选派第一书记2名,驻村入户参与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通过走访慰问、政策宣讲,进一步密切了与群众的关系,截止目前,共帮助困难群众协调解决问题近30个,赠送扶贫物资共计1.2万余元。在积极帮扶的同时,加大职务犯罪法制宣传力度,始终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贯穿于精准扶贫工作中,筑牢法律纪律的警戒线。三是我院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投身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工作中,结合《关于加强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执法衔接配合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环保等部门共同强化环保联动执法、司法。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起诉非法排污、非法占用农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16件20人。成功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梁忠银等3人非法采矿案、四川省华兴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环境等案件。办理的陈昌华等人污染环境案还被省院评为“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监督活动”精品案例。
(二)坚持宽严相济,着力推进平安什邡建设
一是及时准确打击犯罪,加大了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和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特别是针对重大毒品犯罪,我院积极履职,开展提前介入工作,引导侦查取证,并依法纠正侦查违法行为。截止11月8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56件198人,批准逮捕123件152人;共受理一审公诉案件347件478人,办结案件296件 369人。其中,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12件13人;毒品犯罪案件65件81人。二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解决矛盾纠纷。对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12件1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诉20件24人,对轻微案件促成刑事和解14件。加强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保护,对6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4.5万元。三是围绕“防治校园欺凌”主题,深入中小学开展法治巡讲活动,以案说法,以法育人,收到了积极效果。另外,在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与方亭街道东顺城街社区共建的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已于9月正式揭牌成立,收获了许多好评。
(三)依法查处职务犯罪,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从严查处涉农惠农、工程建设等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普遍关注领域内的职务犯罪。截至目前,我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8件19人,立案侦查渎职案件3件3人。其中,处级以上要案1人,大案18件;大案比例达100%,涉案总金额达2200余万元,为近年来最高。同时,推进综合预防,认真分析职务犯罪发案特点、发展趋势,提出防治对策意见建议,为市委履行主体责任提供决策依据。今年,我院撰写的《什邡市涉农领域职务犯罪调研报告》得到市委季涛书记的批示。另外,借助新媒体构建预防职务犯罪新模式,在全省率先创新建立行贿档案查询预约平台,实现网络电信查询一体化,该创意在全省检察好新闻及新媒体创意大赛中荣获二等奖。同时,在我市电视媒体开设“小米微讲堂”法制讲座,以身边的案例对干部群众进行释法说理,提高全民知法、守法、用法意识。
(四)围绕公平正义要求,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一是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6人,监督撤案6件8人;对漏捕、漏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纠正漏捕4人、纠正漏诉6人、纠正漏罪22人,针对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2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已得到公安机关采纳和回复;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刑事犯罪案件立案7件7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审判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9件(次),对认为法院裁判错误的提出、提请抗诉7件。
二是加强案犯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6件16人;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5件;书面纠正监管场所违法数12件,保障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发现监管场所安全隐患并提出书面检查建议6件。三是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全年共受理生效民事、行政监督案件9件。受理审判程序法律监督、民事行政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和行政执法法律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获法律监督对象采纳2件。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释法说理,积极引导当事人息诉和解1件。四是成立了什邡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目前,我院已上报相关线索2件,储备线索1件。
(五)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严格按照“党组领导,检察长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部门共同参与”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要求,做到划片承包、一对一绑定,与驻什邡省人大代表和15名德阳市人大代表建立“一对一”的固定联系关系和联络员工作档案,针对每一位代表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联络方案,并详细记录联络情况,切实做到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和代联工作无缝隙覆盖;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认真配合开展人大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适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对有影响、有争议的案件开展监督。不断深化检务公开,1-10月,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积极公开重要案件信息36件,公开法律文书210份,定期通过“两微一端一网”和电子联络专刊推送、发布检察工作信息,扩大了案件和工作信息的公开范围和广度,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部门概况
什邡市人民检察院决算单位1个,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什邡市人民检察院本年收入合计191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0.3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什邡市人民检察院本年支出合计188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1.33万元,占84.38%;项目支出294.51万元,占15.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17.3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39.31万元,增长36.4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5.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07.83万元,增长27.5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5.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5.13万元,占83.52%;教育支出12万元,占0.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41万元,占8.29%;医疗卫生支出63.16万元,占3.35%;住房保障支出79.13万元,占4.2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1575.1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行政运行(2040401)2017年决算数为1280.6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402)2017年决算数为294.51万元。
2.教育(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培训支出(2050803)2017年决算数为1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156.4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2017年决算数为17.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17年决算数为91.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2017年决算数为36.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2017年决算数为10.52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支出决算为63.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017年决算数为41.42万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2101199)2017年决算数为21.74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数为79.1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住房公积金(2210201)2017年决算数为79.1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1.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34.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57.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9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制度进行预算与费用的使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49万元,占73.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5万元,占26.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4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更新购置公务用。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轿车9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49万元。主要用于公诉、民行等办案部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6.44万元,下降41.17%。主要原因是2016年8月进行了公车改革,我院车辆减少1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113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8.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其他检察院前来参观学习,接待其他检察院参加相关活动,接待上级检察院的指导办案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外事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主要接待内容与上年度基本相同。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7.19万元,比2016年增加60.65万元,增长20.4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4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院共有车辆1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0.38万元,覆盖率达到3.52%。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0分,存在的问题:预算编制还需进一步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财务管理,深化内控工作,排查廉洁风险点和管理薄弱点,完善预算、财务、资产、采购、合同及后勤服务等管理制度。二是细化各项支出,均衡支出进度,加强财务分析。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4分 |
明确性(5分) | 5分 |
合理性(5分) | 4分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4分 |
目标管理(5分) | 4分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分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分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分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分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分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分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分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分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分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分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分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分 |
决算公开(2分) | 2分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分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分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分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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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分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分 |
人才培养(5分) | 5分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分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分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分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机改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2分,存在的问题:项目资金审批过程中应按季度审批,未做好资金计划,造成资金发放延迟。下一步改进措施:尽可能做好计划,让资金充足到位。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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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项目决策 | (10分) 科学决策 | 必要性 (政策依据) | 5 | 5 |
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5 |
(10) 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5 |
合理性 | 5 | 4 |
(10分) 项目管理 | (7分) 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3 |
(3分) 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3 |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 (20) 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4 |
完成时效 | 5 | 4 |
完成成本 | 5 | 4 |
(50分)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6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6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6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6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7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7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9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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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7.科目解释:
***(类)***(款)***(项):是指......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本单位事业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 ***(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